博士班

博士班入學管道

本國生:一般入學、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
  • 博士班招生名額: 4 名
  • 一般入學考試項目:書面審查 、口試
  • 實際名額與考試規定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
  • 每年三月公佈博士班一般入學招生簡章
  • 本校學生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,請參照相關規定。
僑生:申請入學(外網站)

請至臺灣公私立大學校院海外聯合招生網站 http://www.overseas.ncnu.edu.tw/ 查閱招生簡章及報名資訊。

國際生:申請入學

請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站 https://oia.ntu.edu.tw/ 查閱本校國際學位生申請方式。

博士班修業規定

一、修課規定

  1. 博士班之應修最低學分數為 18 學分 (不含博士論文),逕修博士生應修最低學分數 30  分 (不含博士論文)
  2. 博士論文 (12 學分 )
  3. 必修科目:
    專題討論 (4學分)、物理海洋概論 (1學分)、生物海洋概論 (1學分)、海洋地質概論 (1學分)、 化學海洋概論 (1學分)、海上實習 (1學分)
  4. 英文領域:
    博士班學生須於畢業前修畢研究生線上英文(一)(二) 課程及格方得畢業。已通過任何英檢中高級或其他經本所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者, 認定符合本所英文能力認定之標準。英文免修應於學位考試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書面提出申請。
  5. 學術倫理:
    自 107 學年度起入學之碩、博士班學生,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為原則。

 

二、論文指導教授

  • 博士生入學後,應在第一學期內選定論文指導教授,最遲在次學期開學前繳交「論文指導同意書」。

 

三、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(依規定辦理)

四、博士學位考試(依規定辦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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